三年閱讀聖經計劃自九月開始,參加者應該大多徘徊在《梅瑟五書》的範圍內。這一部分是否全為梅瑟所著各有說法,但內容上是描述天主與以色列關係建立的開端:從《創世紀》人類的創造及選民的確立,歷經《出谷紀》天主為以民所作的偉大奇事,流徙曠野期間在《肋未紀》闡明選民對天主應盡的任務及《戶籍紀》所載天主如何長期試探以民的忠誠,直到臨近預許福地,梅瑟在未許進入的情況下勸勉百姓,千萬不要違反天主誡命的《申命紀》。作為《梅瑟五書》最後的一本,《申命紀》就是重申當時律法,為以色列選民進入福地後的新處境作出準備而寫成的。
那麼《申命記》是一本法律書嗎?它的確是就以民將面對的新環境,在陳述舊有的法律的同時,按需要予以修改和添加;當中最基本的一條是對天主的忠誠,並以此發展出祭祀禮儀、倫理及民法的綜合法律。不過在對天主忠誠這第一律法上,從往後歷史發展驗證,它的執行並不算貫徹到底,總因天主的仁慈而放過選民一馬。
那麼《申命紀》是要展示比公平律法更深遠的關係嗎?全書的內容的確含有天主和以色列子民間的盟約元素:既有立約雙方的介紹、歷史的簡介,也有盟約的主體和條件、盟約的紀錄和放置……等。不過一如上面就執行結果而言,天主也沒徹底執行盟約敗壞的條款和後果。
既然《申命紀》不只是、也不完全是法律和盟約的內容,那麼它要表達的是甚麼?本書的確有太多反覆規勸的地方,而讀到那些極具當時民族色彩的兇狠恫嚇時,筆者也感到吃不消;幸好後來在書中找到一條不可抗力的條款,至使不論在法律和盟約層面都為我有了一個新的詮釋:
幾時這一切事,就是我在你面前提出的祝福和詛咒,來到你身上,而你在上主你的天主驅逐你去的異族中,回心轉意,你和你的子孫全心全靈歸向上主你的天主,全照我今天吩咐你的,聽從他的話,那麼,上主你的天主必轉變你的命運,憐憫你;上主你的天主必從分散你去的各民族中,再召集你回來;即便被放逐的人遠在天涯,上主你的天主也要從那裏召回,將你從那裏領回來。(申30:1-4)
天主是一個嚴謹的判官、苛刻的立約人嗎?祂更似是一個疼愛我們的父親;祂渴望我們能對祂忠誠,但容許我們有自由的選擇;在我們闖禍後,驀然回首,才知道祂總是在那燈火闌珊處展開雙臂,等待我們悔改、更新。其實我們在當年慕道期間也如選民在《梅瑟五書》所載一樣,靠的不是自己有多值得,而是天主的召選和愛護,我們才有幸成為天主的子女。願我們在閱讀聖經的過程中,都能重拾那份初心和熱愛。
培育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