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愛得足夠多嗎?
「聖經中的祂,生活中的我」工作坊三月第二講,蔡俊源神父以《路加福音》中所載〈悔改的罪婦〉(路7:36-50)內容為範本,展示如何以聖經中的人物與情景、對話、動作和表情的描述為切入點,在默觀中讓聖神觸碰自己的心靈。
當天神父的引領和解說相當精彩,參加者一定獲益良多;但相對於神父的分享,我更希望在默觀中聆聽天主,也聆聽自己,於是,回家後選了一個安靜的時段,依葫蘆畫瓢,思緒走進了當日法利塞人的家中….1..
首先遇上的是聲名狼藉的婦人。她帶著一瓶香液前往法利塞人家中尋找耶穌。噢!她不可能不知道她在捅蜜蜂窩,而她的一連串舉動,讓所有人都看傻了眼。
至於那位法利塞人西滿,雖然請了耶穌吃飯,但當他看到婦人對耶穌所做的一切,心裡浮起的第一句是「這人若是先知……」他好像跟耶穌不是太熟絡,甚至帶有懷疑的目光。他雖然很客氣的稱耶穌為「師傅」,反而更像有「剝花生看戲」的意圖。
角度一轉,目光又重回婦人身上。我嘗試倒帶一看她的舉動:「站在祂背後,靠近祂的腳哭開了,用眼淚滴濕了祂的腳,用自己的頭髮擦乾,又熱切地口親祂的腳,然後抹上香液。」 型體動作是多麼親暱,卻又不帶半點不雅; 就是法利塞人看見,也沒能馬上發難指摘。
接著,耶穌便向西滿比較他和婦人在接觸自己時的異同。簡單來說,一個公開的邀請比不上私下的尋訪;但兩者表現的落差實在太大,是不是另有深意?洗腳應該是以色列人基本的待客禮儀,口親的對象是否多是家人?至於傅油更可能是帶有屬神祝福的意味;這三項舉動是否能對同一對象同時接連進行?法利塞人的「沒有」是否為突出婦人向耶穌尋求心靈釋放的「豁出去」?無論如何,她這個懷著信德懺悔的舉動, 應是超越了一切關係層面的愛,直達天主面前,並得俯允。
想著想著,福音的情景逐漸淡出。取而代之是一些生活片段:看來我也常常只以人家過往行為,甚或坊間傳聞而作出判斷,並不能真誠交往和虛心接納對方。這方面我也真像那個法利塞人啊!還有,我在日常生活中,特別是服務時,似乎也常遺忘初心,多從「是非和效益」角度作出考慮和行動。罪婦真誠而勇敢的表達實在是很好的榜樣。
主耶穌,我是那麽軟弱渺小,常是犯罪。有時我會找尋藉口,讓自己好過點;但更多時候,我卻如「赤身露體」般,羞愧得不敢轉向你。我明白你願意擁抱我、寬恕我,但我就是不夠信心,也不夠愛你。請你幫助我!
默觀的心路描寫到此為止。撰文分享是希望鼓勵大家從聖言中聆聽天主,也和天主「交談」。這當中沒有標準答案,反而是一份親密的關係:「聖經中的祂」和「生活中的我」連上了,而且契合不分。這樣持之以恆下去,我們的生命豈能不日趨豐盛?
共勉之!
培育組